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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建立“首席工人专家及津贴”制度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1-03 (阅读次数:

                青海建立“首席工人专家及津贴”制度

        
  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首席工人专家及津贴”制度,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日前,青海省委就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建议》提出意见,强调要在全社会树立“技术工人也是人才”的观念,进一步加大职工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企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尊重技能人才的舆论氛围,营造有利于技术工人成才的社会环境,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 青海省总工会不久前对省内22家大中型企业技术工人队伍状况进行的调查表明,青海省企业技术人才匮乏、技术工人比例偏低,技工队伍平均年龄偏大、高等级技工年龄老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全省职工技术状况不容乐观。在被调查的22家企业里,技术工人只占企业职工总数的40%左右,技师、高级技师更是凤毛麟角,即使加上企业自评的技师和高级技师,也只占到技术工人总数的4.3%,与企业所期望的10%相差甚远;技术工人平均年龄36.3岁,技师、高级技师平均年龄超过40岁,35岁以下的技术工人只占技工总人数的22%。根据调查,省总提出《关于加强职工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建议》。
 对这一建议,青海省委明确提出,要努力营造有利于技术工人成长成才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能工巧匠和拔尖人才的典型事迹,宣传党委、政府和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激励政策和鼓励措施,宣传企业重视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环境。
 青海省委明确,要健全企业技能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促使各类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要打破年龄、资历、学历、身份界限及比例限制,建立经常性的职工技能评定、聘任机制,加大对职工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各企业都要保证把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二分之一用于职工技能培训,保证技术工人每年都有脱产培训时间,要动员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企业各类先进模范的评选要向一线技术工人倾斜。
 要倡导和树立“技术工人也是人才”的观念,设立“青海省首席工人专家及津贴”制度。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督促企业落实好关于高级技师、技师享受本企业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相应待遇的规定,把全省评选出来的首席工人专家纳入政府津贴享受范围;对身怀绝技、发明先进操作法和在技术革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能工巧匠和各类技术比赛中涌现出来的“技术状元”、“技术能手”给予重奖。
 据了解,青海省委已责成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由省总工会、省国资委、省人事厅等部门共同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并负责指导实施。
 
 (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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