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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关于构建学习型社会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5-10-26 (阅读次数:

    0-3岁亲子教育、老年生活保健、劳动技能培训、旅游文化课、书画艺术交流、怎样做好家庭理财……在不久的将来,我省大部分城乡居民将能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家门口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在日前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的《关于构建学习型社会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我省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形式多样、结构合理、手段先进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构建起富有浙江特色的学习型社会框架”目标。
  面向城乡全体居民,加快普及社区教育。我省将广泛开展包括技能培训、文化补习、科普教育、法制教育、休闲娱乐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以及面向大中小学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活动。到2005年,全省经济发达市、县的城区普遍开展社区教育,经济欠发达市、县的城区和经济发达市、县的农村普及面达50%以上;到2010年,经济发达市、县城乡社区教育全面普及,经济欠发达市、县的城区普及面达90%以上、农村达60%以上。
  为切实推进社区学习基地和网络建设,我省要求各地把社区学习基地纳入教育发展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城市新区开发要按照规定预留社区教育用地,新建大型社区要有较高标准的配套社区学习中心;已建社区无配套的要通过资源整合、共享等形式建立社区学习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统筹整合教育资源,建立融职业培训、自学考试助学、广播电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及其他成人教育为一体的社区教育中心(学院)。城区街道和农村乡镇要依托原有学校或基础设施、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为基础,普遍建立社区学校,社区(村)要相应设立市民学校或社区教育点,逐步形成以县(市、区)社区教育中心为龙头,以街道(乡镇)社区学校为骨干,辐射所有社区和村庄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
  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我省将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到2007年全省要建设好200所省级示范性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一批农村社区教育示范区”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成校建设,规划、建设好一批区域性中心成校,推动示范性创建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成人教育网络。乡镇成校将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为重点,大力开展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
  此外,我省还将推进学习型社区、社区教育示范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文明社区创建、市民新知识培训、“夕阳红”教育等工程的实施,继续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百万职工双证制教育培训工程”,以形成“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地”的良好氛围。_s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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