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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放心的开心地回家过年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2-10 (阅读次数:

  核心提示

  又到年终岁末,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是每年年底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在昨天召开的全市“两节”期间农民工维权工作会议上,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牵动着与会者的心。在今年这个甚是寒冷的冬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将点燃“冬天里的一把火”,为即将踏上归程的农民工送去一丝暖意。

  首推劳动用工诚信承诺书

  据介绍,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根源在于督促用人单位主动规范劳动用工,为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我市将首次推行劳动用工诚信承诺书制度,要求用人单位签订《规范劳动用工诚信承诺书》。这份承诺书对员工享有的基本权利如社会保险、作息时间等等都有明确规定。

  可是这份承诺书更倾向于道德层面,能否对不法企业也具有一定约束力?目前合肥市企业分A、B、C三个诚信等级,A级是比较规范的企业,B级是稍有欠缺,C级则是不规范企业,C类企业将是重点检查和监督的对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承诺书没有强制力,但是完全可以把它作为考察该企业诚信等级的一个方面,“如果企业违反这份承诺书,肯定会影响该企业的评级,严重的就有可能被列入打击对象。”

  “双保险”保证农民工拿到“血汗钱”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确保农民工干活能拿到钱,该局保证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证农民工的投诉电话有人处理,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在有关媒体和网站上公布。

  为保证农民工在一定时间内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在昨天的专题会议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负责人给广大农民工带来了一个好消息:截至2009年11月30日,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余额已达4.85亿元。

  据了解,如果建筑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后经调查认定,有关部门将立即向涉及企业下达书面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

  若企业逾期仍不改正,有关部门将签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先予垫付通知书》,并从企业缴纳的“保障金”内提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并将此情况告知企业,令其在15天内再次补足“保障金”。

  联合执法,处罚力度加大

  记者从会上获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已经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逐户检查;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据介绍,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重点,将是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今年的专项检查面明显扩大,将重点检查一些无营业执照或执照被吊销的一些家庭小作坊。

  有关部门表示,对于农民工维权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实行岗位责任制和重大纠纷案件领导包案制。同时,对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维权工作的将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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