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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春暖行动”——保障农民工权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4-12 (阅读次数:
  3月30日,明光市劳动保障、建设局、工会等部门在该市某工地举行农民工合同签字仪式,正式启动明光市201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活动。

  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明光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有较大提高,合同期也较以往有所延长,但仍有少部分企业法律意识单薄,至今没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春暖行动”,将进一步规范企业招用农民工用工行为。“春暖行动”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采矿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在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基础上,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特点,明光市劳动保障部门推广适合农民工的简易劳动合同文本,要求尚未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的各有关用人单位,在活动期间内抓紧补办《劳动用工登记证》,与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补签合同。同时提醒用人单位要增强规范用工意识,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因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而付双倍工资的责任。整个行动将持续到5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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