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现代农业是我国目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首要任务,与此同时通过培育中小企业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也十分关键。因为无论是从长远还是从近期来看,农业劳动力的转移都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在我国整个工业化及其相伴随的城市化过程中(可能至少还需要40年时间),必须创造出4至5亿个非农就业岗位,而无论是从发达国家已有的经验还是从我国已经走过来的发展道路看,中小企业都是吸纳劳动力的主体。 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发展中小企业,主要原因就是其对就业的主导贡献地位。美国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但也重视扶持培育中小企业,政府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教育培训、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德国的中小企业在获得政府拨款方面享有优惠待遇,不仅可以获得启动资金,也会得到技术革新和发展资金。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和壮大,德国政府还对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 中小企业对我国解决就业问题也做出过巨大贡献,其健康发展对于促进农业劳动力非农就业十分重要。据统计,1978年到2000年全国从农业转移出来的2.3亿劳动力,绝大部分是在中小企业就业;在城市工业部门新增的8000万人就业中,有75%是由中小企业安置的。近几年来,在国企和城镇集体企业不断减员的情况下,城镇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就业人数增加了1500万。中小企业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将是容纳数亿农业劳动力的最广阔场所。 虽然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上世纪90年代降低了,但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求持续旺盛,劳动力供应仍然十分充足,因此,就业的压力非常大。中小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就无法正常发挥其对于促进发展和吸纳就业的作用,特别是吸纳从农业领域中转移出来的众多劳动力,将会造成不但整个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难以顺利实现,而且还将受到现代化过程中负面影响的巨大冲击。基于这种情况,我们有理由把培育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摆在一个十分突出的战略地位加以考虑。 现代农业的发展意味着农业劳动生产率在现有基础上的逐步提高,即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速度必将进一步加快。为了促进现代农业的健康发展就必然需要更多更好的中小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以保持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正常进行。同时,现代农业的发展也需要相关的涉农中小企业的支撑,比如农业生产装备、生产资料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从这两个方面来说,都有必要从制度安排上造就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环境。 目前我们虽然有《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抓大放小”的政策,但在经济发展实际中,不少地方政府的眼睛总是盯着国内外的大企业想方设法招商引资,而很少扎扎实实为当地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做点事情,“放小”往往成了任其自生自灭。因为发展新的中小企业以及改革现有中小企业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而且不一定能够获取较高的即期效益,因而地方大多对发展中小企业缺乏信心和动力。 今年“两会”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通过,将使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得到统一,内外资企业处于平等竞争地位。在这一新的形势下,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加强促进与就业问题关联度极高的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对其发展有利的制度环境和经济土壤,从而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打好牢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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