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专区全国创争在行动地方创争活动创争活动在基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研究与探索农民工亲稳舆论职工福利创新案例
当前位置:主页>全国创争在行动>信息与动态>文章内容
建筑工地要就近创建农民工学校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4-04 (阅读次数:
    为提高农民工政治和业务素质,维护农民工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日前,建设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后要依托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本企业农民工培训工作。
    通知明确要求,农民工业余学校由工程项目承包企业负责组建和管理,工程项目部具体负责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要积极配合承包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建设单位也要对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予以支持。
    农民工业余学校主要利用施工现场的食堂、会议室、活动室或者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场所设立,配置黑板、桌椅、电视机、DVD等基本教学设施,并悬挂“××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标识。教育培训内容要按照工程进度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是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内容。培训方法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通知特别对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师资构成予以明确,主要由企业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员组成。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劳动、教育、卫生、公安、文化、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担任学校兼职教师。
    通知指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费用主要由工程承包企业负担,可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职工教育培训费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中安排。各级建设、文明办、教育、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情况,作为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优质工程评选的重要指标。
(YX)
上一篇:我国中等职业教育驶入快车道   下一篇:中国教科文卫体:发挥工会组织特点优势 推动共建共享落到实处
[收藏] [推荐]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关于举办“中国职工学习论坛”(07-07)
·《中国职工学习论坛》的预备通(05-26)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04-24)
·首届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启动(03-30)
·中国职工创新学习宣言(07-17)
·学习,在创新中飞扬激情(07-17)
·专家型工人的一面旗帜(07-24)
·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电视电话会(09-07)
·关于举办“中国职工学习论坛”(07-06)
·孙春兰在重庆调研(04-17)
·学习标兵 星光闪烁(07-17)
·全国创争活动知识竞赛试题参考(04-26)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亲稳舆论 |国家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