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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立:新中国60年中国妇女事业发展变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9-24 (阅读次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
  人民网北京9月25日电 (记者常红)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年,60年来中国妇女地位不断提高,权益大大改善。随着国庆60周年庆典的临近,人民网记者就中国妇女事业发展发生的重大变化专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

  人民网: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妇女事业发展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您认为60年来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有哪些变化?

  陈至立: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中华大地发生了历史性的伟大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繁荣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力不断强盛、国际影响显著扩大、民族凝聚力极大增强,13亿中国人民正朝着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迈进,迎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可以说,新中国60年巨变,谱写了中国历史上灿烂辉煌的新篇章,我们每一名中华儿女无不为祖国日益强盛而深感自豪。

  60年砥砺奋进,60年春华秋实。中国妇女、中国妇女事业也与共和国同行,虽历经坎坷,但始终一路高歌猛进,实现了大发展,取得了新成就。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60年来中国妇女地位的变化,那就是“翻天覆地”。新中国成立使中国妇女获得了历史性的解放,妇女从过去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倍受压抑和桎梏的群体变成了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30年改革开放极大地推进了男女平等进程,妇女地位得到更大提高,作用得到更好发挥,自身实现了更大的发展。

  毛泽东主席曾说过,“男女并驾,如日方东”,“妇女能顶半边天”。这既是对新中国妇女提出的殷切期望,也是中国妇女60 年来地位和作用的真实写照。60年来,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勇于追求自身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家庭和睦的重要力量,在政治舞台和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领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各项事业取得的成就,都凝聚着广大妇女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占人口半数的中国女性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一支伟大力量,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半边天”。

  人民网: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的发展。为了保障妇女事业的健康蓬勃发展,中国政府从制度建设、法律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哪些努力?

  陈至立: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和妇女事业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带领广大妇女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成功地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女解放与发展的道路。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广大妇女的根本利益和各项权利。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和 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宣告,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其后又在《婚姻法》、《土地改革法》、《选举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保障妇女的婚姻自主权、土地所有权、选举权和劳动保护权。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和实践中,党和国家为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环境。通过制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定和完善有关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强化对妇女基本人权和特殊权益的保障;明确把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努力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及舆论等多种手段,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真正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颁布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把妇女发展的目标、任务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以制定、实施、监测评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为核心的妇女工作业务体系,保证妇女发展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完善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构建了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要成员的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类联席会议制度、法律援助中心等组织机构。这一切都为妇女和妇女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

  人民网: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妇女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您认为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陈至立: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有力保障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妇联组织的推动下,我国妇女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主要表现在:

  妇女参政水平有了历史性的提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女代表比例为21.3%。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女委员占委员总数的比例为17.7%。 2008年,国家领导人中有8位女性,有230多位女性任部级领导,全国公务员中的女性占总数40%以上。在基层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委员中,女性已经分别占到48.2%%和21.7%。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总体上不断提高。妇女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得到保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女性的就业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就业的自主性大大增强,就业领域拓宽,就业形式多样,职业结构日趋合理。目前全国有女职工8168.7万人,占职工总数的 36.3%;女农民工达2786.2万人,占女职工总数的34.1%;女企业家约占企业家总数的25%。在农村,65%以上的主要劳动力是妇女。女性在第二产业比重呈下降趋势,在技术、知识密度高的行业中比重明显增加。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卫生体育等领域的在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均超过男性。妇女受教育程度大幅度提高。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妇女90%以上都是文盲。2008年,全国小学学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54%,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女生、女硕士生和女博士生的比例分别占学生总数的49.86%、48.16%和34.70%,女性知识分子达千万以上,女性享有了更多的接受更高层次教育和进行继续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的女性依靠自己的努力,通过知识改变了自身的命运。妇女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妇女生育健康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孕产妇死亡率由解放初期的1500/10万降至2008年的34.2/10万,孕妇产前检查率达到91.0%、产后访视率达到87.0%,住院分娩率达到 94.5%,新法接生率达到98.4%。妇女平均寿命从新中国建立之初不到38岁提高到现在的75.25岁,心理健康教育受到重视,妇女的健康状况和生命质量实现了巨大的飞跃。妇女的婚姻家庭地位有了历史性的改观。中国妇女的婚姻自主程度进一步提高,在家庭决策中的作用增强,她们不仅在工作中“巾帼不让须眉”,在家庭生活中也是与丈夫“比翼齐飞”。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婚姻、男女平等的家庭关系以及科学育儿观念,已经成为了当代中国妇女婚姻家庭生活的主流。

  人民网:这些年来,您一直在国家重要岗位上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作为一位优秀的女性国家领导人,您对我国妇女事业发展有何切身感受?

  陈至立:作为一名女性领导,我自己就是新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受益者。正是新中国的成立和改革开放使我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能够获得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机会,实现自我价值。我深切地感受到,中国妇女和妇女事业的发展,是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支持以及各部门的大力帮助,来源于亿万妇女投身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体现了广大妇女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和伟大创造。

  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实现中国妇女事业发展,就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不懈地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特色,这是指引中国妇女运动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真正把党的主张变成广大妇女的自觉行动,从而推动妇女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不断开辟妇女事业光明的未来;必须把妇女事业融入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当代中国妇女事业的主题,把妇女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引导广大妇女在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贡献的过程中实现自身进步与发展,这是实现妇女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切实尊重广大妇女的主体地位,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尊重妇女的首创精神,发挥妇女的积极作用,鼓励妇女的自主实践,充分调动其内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这是中国妇女事业发展与进步的内在动力;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中兼顾不同妇女群体的利益诉求,妥善协调和处理不同妇女群众的利益关切,坚持不懈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真心实意地为妇女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使妇女真正得到实惠、普遍受惠、长期受惠,为党的妇女事业获取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必须立足中国、放眼世界,加强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际妇女运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这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人民网:在去年10月底闭幕的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您当选为第十届全国妇联主席。请您谈谈这一年多来,妇联组织为了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突破?

  陈至立:去年召开的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我国妇女事业继往开来、创新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在这次大会上,我被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这是党和妇女同志们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也为自己能为妇女事业发展贡献力量感到光荣。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60年来,妇联组织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己任,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坚持一手抓促进妇女发展、一手抓维护妇女权益,着力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推进妇女事业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中国妇女十大以来,全国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积极主动为妇女服务,主要在三个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一是促进和联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面向妇女的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在扶持妇女创业就业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二是推动将农村妇女妇科病定期检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全国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试点,促进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三是大力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在新一轮村民委员会换届中,确保女性当选比例尤其是女性正职比例的提高。这些工作将惠及亿万妇女,是创新之举、民生之举,深受广大妇女群众和妇联基层组织的欢迎。最近,我们正在对促进高层次女性特别是拔尖女性科技人才成长的环境和政策进行系统调研,为党和政府出台有关政策提供依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力求在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瓶颈问题上有新突破,在为妇女的发展创造条件方面有新举措,在为妇女发展搭建平台上有新创造,在加大力度为妇女服务上有新机制,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上有新推进。

  人民网:在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史新征程上,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还面临着哪些问题?请您谈一谈对新时期中国妇女事业的展望和对全国妇女姐妹的期望。

  陈至立: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成果有目共睹,举世公认。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现实生活中的男女平等与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还有一定距离,妇女的发展和权益保护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比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尚未得到完全贯彻;在经济发展、社会转型过程中,妇女平等分享资源和发展机会还不均等;同一些国家相比,我国妇女参政的水平还有一定差距;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歧视妇女的观念和行为在妇女就业、土地承包等方面依然存在。但是,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随着国家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我国妇女事业必然会拥有一个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当前,我们的国家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妇女事业发展也将迎来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我衷心地希望广大妇女以饱满的热情、创新的精神和扎实的工作,投身于祖国的建设,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拥护者,做科学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做和谐社会的积极建设者,用我们的智慧和双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创造中国妇女事业的璀璨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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