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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学习型法院 培养专家型法官 辽阳全力打造高素质法官群体
来源: 作者:李 华 发布时间:2008-04-14 (阅读次数:

  建设学习型法院 培养专家型法官 辽阳全力打造高素质法官群体

  近日,在辽宁省辽阳市法院工作会议上,5名法官接受了辽阳市法院系统“专家型法官”的任命书并被获准享受专门津贴,同时获此殊荣的还有10名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方面的“学科带头人”。近年来,辽阳中院把法官能力建设作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通过培养专家型法官,建设学习型法院,全力打造高素质法官群体,为实现法院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2007年,辽阳中院结案1430件,同比提高1.1%。2003年以来,该院受省级以上表彰的集体41个,受表彰的个人52人次。

    为准确衡量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业绩和能力水平,辽阳中院制定了严格的《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办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创新了案件审判质量评查制度,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有效建立了各类人员使用、管理、评价、奖惩制度,促进了法官自我学习、自我提高,在全院形成了一种重视、强化能力提高的激励竞争机制。该院还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坚持以工作绩效管理考评体系为中心,结合案件审判质量、司法能力等评比活动,进一步激发法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几年来,该院先后评选出以“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屈志忠、“全国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李哲为代表的“形象法官”100名,评选出“精品案件”100件,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等57名,使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克己自律的优秀法官的工作经验得以总结推广。

    辽阳中院结合法官的职业特点,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法官参加学历教育、司法考试等学习活动,先后选派412名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省高院等学习培训,选派10名年轻干部赴外省、市先进法院挂职锻炼,组织26名优秀法官出国考察学习,有效搭建了法官的学习平台。同时,多次举办了与审判实践密切相关的法律专题讲座、庭审观摩评比、审判理论研讨会、精品案件展评等活动,定期组织法官开展撰写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文章和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展示,有效提升了法官钝化矛盾、驾驭庭审、适用法律的能力。

    在抓好法官业务能力提高的同时,辽阳中院还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标,注重法官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提高。该院定期邀请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讲授经济、哲学、逻辑、心理学等知识,举办微机、互联网技术培训班,提高法官辩证思维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和适应新形势解决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审判效能。一系列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2007年以来,该院连续两年在全省法院系统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先后荣获“辽宁省先进单位”、“全国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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