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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安置就业 海垦3万多无岗无地职工有出路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7-19 (阅读次数:

  海南农垦实施的以土地换就业政策,让乐光农场胶厂无岗职工肖瑞芬实现了再就业。日前,在一片翠绿的果树边,她兴奋地对记者说:“经与原土地承包户协商,我得到12.2亩土地、500株芒果树,才补偿5万元,值!”

  据悉,按同样办法,乐光农场共有198名无岗职工,与肖瑞芬一样实现再就业,而垦区的“以土地换就业”政策,正在49个农场全面展开。

  从去年底开始,乐光农场通过2次清理,收回各类用地共2000多亩。根据规定,农场对以土地换就业对象进行界定,必须是户籍在农场、在职在保,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与农场有长期劳动关系,在职无岗无土地的职工;长期在农场居住生活,农场对其未安排工作岗位并未进行土地安置的;没有从事个体工商服务业,个人自愿并要求以土地安排就业的人员。

  同时,对距退休不足5年且已办理内退,享受内退待遇的人员、办理了外出自谋职业手续或自主创业的人员、因公、因病享受国家工伤、病假待遇期间的人员等3类情况,不列入土地安排就业范围。

  2008年,省农垦总局曾出台“职工生活保障田”与“农场经营田”的“两田制”政策;2009年,农垦细化了以土地换就业政策,决定采取土地安置办法,解决全垦区3万多在册无岗无地职工的就业问题。

  首先,各农场开展了以清理承包土地“面积过大、租期过长、租金过低”的清理“三过”活动。在大规模的土地清查工作中,各农场重点对机关干部、公安民警、教师、医生等承包土地进行清查,也查处了大量外来人员违规承包土地现象。对确认的违法占地、超合同面积占地、瞒报、漏报用地以及无偿占用土地现象,一律收回,而对农垦内部的公安民警、教师、医生承包的土地,也一律依法依规收回。

  据统计,去年各农场共收回土地16.9万亩,目前清查工作还在继续。各农场纷纷按总局要求,把清理出来的土地,用新政策安置职工就业。

  另外,根据相关政策,职工取得的承包地属于生活保障田,不收取土地租金,由职工全额承担社保等费用。对超出就业用地的部分,按经营田市场价缴纳土地使用费。

  截至目前,全垦区已用此办法安置2131名职工就业。广大职工对以土地换就业政策非常欢迎,表现出极高的参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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