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铁道部共同制定了客车检车员等10个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1 6—05—07—03 客车检车员(※)
2 6—05—07—03 货车检车员(※)
3 6—07—06—04 接触网工(※)
4 6—23—09—03 大型线路机械司机(※)
5 6—23—09—04 铁路线路工
6 6—23—09—05 桥隧工
7 6—24—02—0l 车站值班员(※)
8 6—24—02—07 电力机车司机(※)
9 6—24—02—07 内燃机车司机(※)
10 6—24—02一15 铁路信号工
注:※号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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