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十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第十三批漆器制胎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十三批漆器制胎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备注
1 6-21-04-01 漆器制胎工
2 6-21-04-02 彩绘雕填制作工
3 6-21-04-03 漆器镶嵌工
4 4-07-99-09 紧急救助员(☆) 试行
注:☆号表示新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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