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4月28日哈尔滨电(记者郭强通讯员马晓牧)今天下午,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首届农民工劳动模范表彰大会”,100名在该市务工的农民工被授予“哈尔滨市农民工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给相应的优厚待遇。一个城市如此大规模地在农民工队伍中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在全国尚属罕见。中华全国总工会为此向表彰大会发来贺电。 这次的评选对象以一线农民工为重点,涵盖全市加工制造、批发零售、餐饮、商贸、居民服务、建筑等行业,以农民工所在企业(单位)、社区为基础进行推荐,各区、县(市)和局党委会议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上报市评选办公室,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 哈尔滨市专门发文对农民工劳动模范的待遇作出规定。按规定,被授予“哈尔滨市农民工劳动模范”的农民工在人大、政协换届时,将被适当推荐作为代表、委员的候选人;在就业、培训、职级评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有需求时,各级工会、农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时,将获得相应补贴;对取得城镇户口自谋职业的,可享受贴息小额贷款;生活遇到困难的将优先得到帮扶救助;对有落户愿望的劳动模范本人及配偶、符合相关政策的子女,公安部门可为其办理落入哈市或县(市)户籍;对申请租住农民工公寓的,市房产部门优先办理入住手续。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贺电对哈尔滨市这一举措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贺电说,这是对农民工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对伟大劳模精神的进一步弘扬。 今天大会还表彰了10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优秀企业”、10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优秀经营者”、30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优秀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