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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帮助绿色通道助职工维权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23 (阅读次数:

全总法律部发出通知,明确“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工会将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即给予援助”

法律帮助绿色通道助职工维权 

      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王娇萍)“农民工凡是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工会将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迅速办理,及时援助。”这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今天发出的《关于做好节前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的,目的是为了给那些因企业主逃逸和工程款拖欠而拿不到工资的农民工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帮助。

      近期,受国际金融风暴和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我国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加,劳动争议大幅攀升。因企业倒闭,企业主逃逸和拖欠工程款引发的裁员、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等争议案件上升尤为明显。据有关方面统计,在珠三角和长三角的一些地区,劳动争议案件相对去年同期成倍增长。

      针对这一情况,《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法律工作部门在加大《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宣传力度,积极教育引导职工通过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要加强与企业的协商和协调,并配合有关方面加大对企业裁员、工资支付的监控力度,一旦发现集体裁员、拖欠工资等争议事项,要切实履行工会“第一报告人”职责,迅速启动应急反应与协调机制。同时,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按照《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的规定,督促下级工会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受理手续,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值班制度。

      《通知》强调,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简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要配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快立、快审、快执行,依法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z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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