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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25 (阅读次数:

劳动合同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农民工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从八个方面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25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表示,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主要在四个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这四个方面分别是: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按照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口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比去年提高2.3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国签订集体合同109.1万份,比去年增长11.9%;集体合同覆盖单位183.4万个,比去年增长7.59%;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43亿人,比去年增长11.86%。

   二是新签劳动合同的平均期限有所延长。江苏省签订一年至三年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达到49.09%,一年及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较上年末减少14.4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增加1.19%。从全国看,合同短期化现象也明显减少,就业稳定性普遍提高。

   三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广泛开展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纠正各类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四是农民工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各地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云南省对全省建筑业、服务业等使用农民工集中的行业,进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约、工资支付等情况的重点检查。沈阳市成立专门的农民工维权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快速通道。从全国总体情况看,农民工工资拖欠持续减少,劳动合同签订率有所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不断加强,生产作业环境有所改善;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人数有较大幅度增加;政策法规逐步完善,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25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表示,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发展面临严重困难。越是困难,越要关注民生,越要结合当前的实际,把劳动合同法贯彻好,更加重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加重视企业的生存发展,更加重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立足于保发展、保民生、保大局,同心同德,克服困难,努力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检查组建议从八个方面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

   第一,继续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进一步增强劳动合同法制观念。

   第二,重视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第三,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第四,千方百计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第五,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落实好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各项政策措施。

   第六,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第七,尽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第八,调整充实劳动监察机构与人员,强化执法力度。

(z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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