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24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务院近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较为完整和系统地提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宪法修正案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举措,必将对今后一段时间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从1979年的不足1%提高到目前的1/3左右。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70%以上是由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的,从农村转移出劳动力的70%以上也在非公有制经济就业。实践证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若干意见》明确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从七个方面提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和要求。《若干意见》还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加紧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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