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历程 ——中国工会与改革开放三十年 开栏的话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 3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变化。 30年来,中国工会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取得了重大成就。这其中,工会干部既是这一伟大事业的见证者,更是改革开放伟大决策的实践者。 为记录并反映30年来中国工会在工作、机制、制度及理论诸方面的创新成果,展示30年来中国工会人的风采,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与工人日报社、中国工人出版社联合在全国工会干部中开展《伟大的历程———中国工会与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活动。从今天起,本版开辟同名专栏,有选择地编辑刊发来自各地工会干部的征文来稿。敬请关注。 建立工会工作知名品牌意义深远
王洋
改革开放以来,工会工作始终紧跟时代发展、勇于创新,在工会工作社会化进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送温暖工程”、“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帮扶”等知名品牌,有效地把工会各项职能以“品牌”的形式展现出来,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力量。 工会工作坚持科学发展,建立知名工作品牌,具有深刻的社会现实意义。 首先,建构工会知名品牌,有利于工会工作纵深发展。改革的深化和开放的扩大,使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更加复杂,现实迫切要求工会工作能主动地融入社会,加速社会化进程,把工会工作领域向社会各个层次、各种新兴组织延伸。社会需要建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工作品牌,以“品牌效应”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程度地把工作做到职工群众中去。 其次,建构工会知名品牌,有益于工会工作横向协同发展。工会工作要走出工会自我循环的封闭圈子,拓宽社会化视野是必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会工作,仅靠工会自身难以有大作为,找准定位,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将工会工作品牌建成为社会公共产品是最佳切入点。通过“品牌效应”有益于加强与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横向联系,并借助社会各种资源,使工会工作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面向基层,不断进行开拓。 第三,工会组织作为特定社会阶层的情感依托,其工作品牌传播人文关怀。困难职工群体在需要经济帮助的同时,也需要强大的精神依靠,需要尊重和理解。工会组织帮扶工作形成的送温暖工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金秋助学等活动品牌,使工会组织和困难职工群体息息相通,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对他们的生活境遇给予理解和帮助,积极引导困难职工勇敢地面对生活与工作,让职工在工会组织的关爱中真正有归属感和依靠感。 第四,工会工作品牌具有凝聚、培育和激励广大职工群体的社会作用。以广大职工为主体开展的建功十一五、工人先锋号、职工书屋、职工素质工程、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引导职工健康成长,激发职工潜能,展现当代职工的风采,实实在在为职工能够体面劳动添砖加瓦,增强职工的成就感和责任感,从而形成奋发向上、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良好社会风气。 将工会工作品牌建设成社会公共产品是一项长期工作,笔者相信,各级工会理清发展思路,在实践中反复锤炼、精益求精,定会将各项品牌工程建设成有品位与品质、能够适应现代工会工作发展要求的有效载体。(作者系青海省总工会干部学校高级讲师) 乡镇个体工商户工会联合会工作探讨
郭守仲
改革开放30年来,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不少地方的经济支柱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商户经营范围、雇工规模的扩大,社会化经济合作和劳资关系的形成,在个体私营经济中建立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势在必行。 同时,建立乡镇个体工商户工会联合会对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乡镇离县市政治经济中心有一定距离,工会法律法规宣传比较薄弱,容易发生劳资事件。而基层工会组织相对容易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个体工商户和雇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就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时代的发展使建立乡镇个体工商户工会联合会也具备了可行性。一是现在的乡镇、村组经过多年调整,机构组织日趋完善,市县派驻乡镇机构也比较完整,以此为依托,可以建立一支强大而有效的基层个体工商户工会组织。二是随着农村道路、交通工具、电子通信等条件的不断完善,上级工会可以很好地实现领导和指导乡镇个体工商户工会联合会的责任。三是大量的有较高知识文化水平的人才不断被派往乡镇工作,为乡镇个体工商户工会联合会提供了必要的人才条件,也为宣传工会法律法规,处理实际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立乡镇个体工商户工会联合会,由县市总工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本着从无到有、从简到壮,逐步开展的原则,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各乡镇主要领导应主动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工商所等相关机关单位参与。原则上一个乡镇建立一个个体工商户工会联合会,25人以上企业单独建立分会,其他零散的个体户每25户建立一个分会,都隶属于工会联合会。要认真摸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者和雇工情况,可以吸收雇工为工会会员,也可以吸收个体工商户业主作为会员。联合会成员单位要按时向乡镇个体工商户工会联合会缴纳必要的经费,保障工会组织的正常运转。 乡镇个体工商户工会联合会成立以后,要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完成上级工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解决会员各种问题,特别是在维权中切实发挥作用。要结合农村的社会实际,开展丰富多彩、会员喜闻乐见的工会活动,发挥基层工会的优势,更大范围地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更大范围地吸纳务工、经商的农民加入工会组织。 (作者系安徽明光市涧溪工商所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