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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举办“首都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示会”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5]55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5-24 (阅读次数: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技工学校、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我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三年百万”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定于2005年8月20—25日,在民族文化宫举办“首都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示会”(以下简称展示会)。以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成果为主题,展示职业技能培训在促进首都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展示活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及技能人才在首都经济中的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崇尚技能、岗位成才的良好氛围,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增强技能人才的自豪感和使命感,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的更大发展。现将展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活动的主要内容

  活动包括展示、论坛、信息发布及推介、订单培训项目洽谈等内容。

  (一) 展示活动由4个展区组成:

  1、中心展区:总体介绍职业培训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成绩。内容包括领导关怀、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及职业培训成果、技师长廊、技能竞赛等。

  2、企业及高技能人才展区:

  主要展示技能人才在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等方面的突出贡献。结合我市现代制造业、电子产业、制药、工艺美术、服务业等企业的名、特、优产品,展示职工培训、鉴定的成绩及技能人才在生产实践中的发明创造、科技攻关成果等内容。

  3、再就业展区:

  主要展示下岗、失业人员及残疾人自强不息、转变观念、提高技能、实现再就业的精神风貌。以市、区县劳动保障局及区县职校、市残联为主,重点展示再就业培训成效、创业培训,就业倍增计划、农村劳动力培训和残疾人培训等内容。

  4、技校展区:

  主要展示技工学校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和贡献。以技工学校的办学特色和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为主要展示内容,展示技校为培养技能人才在学校发展、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开发等方面的成果。

  (二)论坛主要内容包括:

  1、知名专家学者、高级政府官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就职业培训发展前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使用等主题进行的前瞻性论谈。

  2、邀请某个职业领域的权威人士、专家或政府官员就技能人才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行专题讲座。

  3、高技能人才事迹报告会,邀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首都劳动技能奖章获得者代表,介绍自己爱岗敬业、钻研技术业务、为企业做贡献的优秀事迹。

  (三)信息发布及推介:发布我市技师、高级技师现有存量、分布、职业(工种)等信息,搭建一个高技能人才展示、交流的平台,强化高技能人才市场配置功能。

  (四)订单培训项目洽谈:引导参展企业和培训机构,就技术工人需求的数量、技术等级、职业(工种)等内容,充分洽谈,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书,进一步提高我市技能人才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

  二、组织领导

  为办好这次展示活动,成立以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局长为主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促局、北京经济开发区的主管领导为副主任的展示会组委会(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附件2),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宋丰景副局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办公室下设8个工作小组(附件3)。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筹备阶段:3月—5月

  主要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小组,召开全市工作布置大会;由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各项筹备工作;确定参展单位和场地安排等。

  (二)实施阶段:6月—8月

  主要工作:各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组织相关参展单位开展图片、文字、实物等资料的征集工作;对参展单位的展示内容、设计方案进行审定;开展宣传和组织工作;各参展单位按照被选定内容制作展品、展板等。

  (三)展示阶段:8月20—25日

  主要工作:8月20-22日,参展单位进入场馆展示厅进行布展,8月23-25日举行展示活动。

  (四)总结阶段:8月底—9月

  主要工作:对参展单位进行评比表彰,对在展示活动中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内容充实、设计新颖、展示效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资料征集工作

  为充分、全面地反映再就业培训、企业在职培训、技能鉴定、技能人才表彰、技能竞赛、技工教育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向各用人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及本市公民征集相关展示资料和展品线索:

  (一)领导关怀资料:主要征集中央、部、市有关领导到各单位指导工作、接见先进代表的照片、讲话(录音)、题词、录像等(以2000年以后的资料为主)。

  (二)技能培训、科研成果、教学改革、生产实习、技能鉴定成果,主要征集各单位获国家级、市级奖励或认证的相关成果。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成果。包括图片、录像等。

  (四)征集图片要求清晰、层次分明,并附文字说明;题词、成果证书、专利证书等可用复印件;实物成果请先提交相关图片、音像制品和文字说明。

  (五)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各种征集资料应注明资料提供单位、资料目前存放地址、资料提供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于6月10日前报展示会组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这次展示活动是面向社会全方位公开展示职业技能培训整体成果的一次重要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局总公司、技工学校和参展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早筹备、精心组织、积极参与。

  (二)协助做好展示会相关资料的征集工作。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局总公司、企业、学校等单位,要积极做好展示会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在征集过程中,既要保证展示会内容充实、饱满,又要妥善保管、保护好被征集的资料,防止丢失、损坏。

  (三)配合这次展示活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技术攻关中的优秀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技能人才、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展示会以9平方米为一个展位单元,凡有参展意向的单位均可填写《展示会参展申请表》(附件4),于5月31日前报展示会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展示主题、参展单位申请和场地面积等情况进行统筹规划,确定参展单位和参展内容。

  (五)各参展单位在布展和展示期间,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确保展示活动安全、有序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艳、李慕筠

  联系电话:63167914、63167913

  附件:1、“首都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示会”组委会名单

  2、“首都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示会”组委会办公室名单

  3、“首都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示会”工作小组名单

  4、首都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示会参展申请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工业促进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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