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
素质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对全市素质教育工程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将素质教育工程引向深入。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各有侧重、通力合作、共同实施:各级工会组织和教育、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2008年实施意见的精神统一发文,建立领导小组,年初在各系统召开素质教育工程工作实施推广会,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组织,各方通力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区、县、局、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工队伍现状,合理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施素质教育工程的年度规划,形成“年初有目标、有任务,年底有检查、有考核”的体系,切实将素质教育工程的实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通过建立政府、企业为主,工会及职工个人为补充的成本分担机制,加大对素质教育工程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确保素质教育工程的长远发展。
素质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将通过必要的设备投入和新课程开发、师资培训、教学研讨、教改立项、网络资源建设、题库建设、表彰奖励、向困难企业职工和农民工赠送教材等所需经费的提供,保障资金的来源。
企业应足额提取1.5%的职工培训经费,并拿出部分资金支付职工参加素质教育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学费、教材费和奖励费用;各级工会从年度内职工教育与培训经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和奖励职工参加素质教育工程;职工个人承担其余部分的学费和教材费。
(三)整合多方资源,完善服务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文化、科学设施,发挥高等职业院校、电大、企业培训中心的作用,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同时科学合理地用好政府给予的专项资金,增加设备投入,开发专用软件,加快网络资源建设,丰富网上学习内容,做好网上教学、教研、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习网络支持服务体系的可操作性,让更多的职工利用快捷、灵活的学习方式达到自主学习的目的。
(四)完善表彰机制,形成长效激励
完善素质教育工程表彰制度和考评指标体系,大力表彰在实施素质教育工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组织单位、先进单位、先进工作站点、优秀工作者、优秀教师和优秀学员,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建立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和用人单位为主体的奖励体系。同时,探索企事业在实施素质教育工程进程中引入“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增强素质教育工程的吸引力,使素质教育工程在企事业单位加快技术技能领头人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民 北京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组长:王北平 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
孙善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委员
王德修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振宇 北京市人事局巡视员
葛道凯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徐永利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成 员:王 冰 北京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
邵和平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张铁柱 北京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处长
李世平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处长
张少刚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助理
梁小瑞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张 锦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常务副校长
范秉珍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党委书记
仝建华 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副主任
周延军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潘乃新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2.领导小组办公室:
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共同组成。
主 任:张 锦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常务副校长
副主任:梁秀梅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副校长
王 毅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钮志东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e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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