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意见 |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5-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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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转发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最近转发了《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9个部分、29条,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措施方法。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主力军。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重要作用,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先进生产力,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坚持党对中央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对于大力推进中央企业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做强做大中央企业,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切实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持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将党的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机制相结合、从严治党与依法治企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与维护企业领导人员依法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相结合;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关键,以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机制为重点,把维护出资人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统一起来,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把企业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成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主要任务:一是建设一个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致力于为国有企业建功立业,得到职工群众衷心拥护的企业领导班子;二是建设一支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三是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的职工队伍;四是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证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五是形成一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 《意见》强调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要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和机制,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中央企业的贯彻执行。《意见》明确了党组织参与国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并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凡符合条件的,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可以实行党委书记兼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的交叉任职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厂长)也可由一人担任。已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党委会和法人治理结构要通过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和工作机制。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可以采取联席会议方式,由党委成员和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企业党组织要积极推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要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必须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扎实成效。要推动企业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坚持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结合起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协调高效运转,增强班子整体合力。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增强民主意识,善于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不能独断专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大局意识,尊重和支持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不能自行其是。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优良作风,坚持勤俭办企业,坚决反对和摒弃弄虚作假、急功近利、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情况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部署,着眼于全面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业务素质,认真做好培训工作。 《意见》强调,要不断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把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按照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负责人任免管理制度和办法。企业重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探索通过内部竞争上岗、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选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坚持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企业党组织要建立与骨干人才的联系制度,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生活条件。 《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结合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重要项目实施、大额度资金调度等开展效能监察,及时发现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骨干企业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建立健全企业党风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制度以及任前公示、任职和公务回避制度。建立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企业负责人用权行为的监督。 《意见》强调,要着力提高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要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把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要扎实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把企业文化建设融入企业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制定并实施企业文化建设战略,建立具有时代气息、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要努力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科学把握企业改革力度和发展速度,充分考虑职工群众和社会的承受能力,使改革在稳定的环境中有序推进。企业党组织要深入细致地做好企业改革进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解决职工面临的实际困难,使广大职工群众理解、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意见》强调,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要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重大决策必须及时向职工代表通报,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要深入开展厂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厂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厂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探索完善维权和帮困救助工作机制,注意倾听职工呼声,落实帮困救助各项措施,帮助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意见》强调,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包括国有参股企业,都要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保证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并按时进行换届改选。要做到新建经济组织的同时建立党组织,调整经营管理组织的同时调整党组织的设置,配备经营管理人员的同时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企业党委工作机构和人员必须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党组织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部分必须得到保证。逐步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并纳入企业管理人员责任考核体系,其待遇和奖惩原则上与同一层次经营管理人员一视同仁。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岗位交流。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加强党支部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工作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企业实际,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内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企业改制重组和实施关闭破产过程中,党组织要注意做好下岗职工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党员的管理工作,在新的接收单位未落实前,要继续管理好这部分党员。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充分发挥群众组织联系广大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意见》最后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理顺中央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建立健全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要针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实践经验,着力解决企业党建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把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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