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文件
创争办字[2007]3号 关于印发《全国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铁路、金融、民航系统创争活动领导机构办公室: 现将重新修订的《全国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开展创争活动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进一步做好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表彰工作,推动创争活动的深入开展。 附件:《全国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奖励办法》
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7年10月22日
主题词:全国 学习型组织 知识型职工 评审 办法 抄报: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王兆国主席 抄送: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各位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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