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粤工办[2004]10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和省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厅(局)工会,机关各部门: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总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与省总有关负责部门联系。
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二00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