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专区全国创争在行动地方创争活动创争活动在基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研究与探索农民工亲稳舆论职工福利创新案例
当前位置:主页>农民工>政策法规>文章内容
广州:生育保险将覆盖农民工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叶小钟 陈伟秋 林甲松 发布时间:2007-07-02 (阅读次数:

  工人日报讯(记者叶小钟通讯员陈伟秋林甲松)广州市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将覆盖农民工。记者从广州市政府获悉,日前,广州市印发《关于调整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率和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通知》,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将为全体职工,含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以下简称“农民工”),统一按工资总额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之一。它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女职工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旨在通过提供产假工资、医疗服务和产假,维持、恢复和增进生育妇女身体健康,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促进男女平等就业。据了解,广州市至2006年12月底,全市参加生育保险的有98.25万人。目前,广州市外来人口大约400万人。其中,20~35岁(生育年龄)的女职工人数占外来女职工总数约77.86%。

  根据广州市生育保险规定,所有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后,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女职工享受:1.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2.生育医疗费;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男职工在妻子分娩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男配偶10天假期工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将与参保时缴费工资基数成正相关。

  据了解,此前,广州市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覆盖至农民工。随着生育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意味着广州的五个险种已全部覆盖至农民工。

(HF)


上一篇:关于做好2007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7]74号)   下一篇:《山西省农民工保护条例》出台
[收藏] [推荐]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山西省农民工保护条例》出台(07-12)
·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保障措施(12-14)
·南京市总关爱农民工行动有成效(11-20)
·广州:生育保险将覆盖农民工(07-03)
·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 认真解决(12-07)
·北京市展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01-21)
·重庆拟在全国首设农民工日(10-29)
·重庆璧城街道创新工会工作服务(12-03)
·关于做好2007年度农村劳动力技(05-29)
·福建省永定县总工会帮助农村劳(07-27)
·漯河市总为5万农民工铺就成才(12-04)
·“农民工援助基金”在京启动(09-06)
相关文章
·四川自贡市总工会、市政府农工(03-01)
·梁山法院审理维权案为农民工撑(01-06)
·沈阳农民工1月5日开始可团购往(01-06)
·农民工退保缘于对新政的误读 (01-05)
·黑龙江哈尔滨1.1万农民工实现(12-22)
·西宁启动“农民工援助行动”计(12-10)
·达州市总工会实施三大工程推动(12-09)
·信阳市新县多措并举稳定农民工(11-26)
·祁门农民工“伤有所保”(10-21)
·没有产权住房也可落户 哈尔滨(06-29)
·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成立(12-05)
·农民工大事记(11-18)
相关推荐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亲稳舆论 |国家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