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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召开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推进会
来源:中国劳动力市场 作者:指导小组 发布时间:2007-05-22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缓解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紧缺状况和青年就业结构性矛盾,本市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今年3月20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劳动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本市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5月22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了本市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推进会,副市长周太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他指出,实行校企合作是促进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一个重要抓手。本市各相关部门、院校和企业,必须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本市产业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他强调,下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关键要把握四个重点环节:一是要通过校企合作整合资源、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二是要紧贴产业发展方向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三是要强化对校企合作的政策聚焦,四是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将校企合作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他要求,各相关部门、院校和企业要形成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工作合力。一要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统筹推进校企合作,二要切实发挥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校企合作成效,三要发挥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指导协调,四要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由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逸平主持。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委等部门负责人、各区(县)分管区(县)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控股(集团)公司和部分高等院校、中职院校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上海市领导为首批开展校企合作试点的7家应用类高校、高职院校,以及5家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授予"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标牌,并宣布五个专业理事会成立。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和上汽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首批试点院校和企业就如何在校企合作中发挥作用作了大会交流,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市经委就下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有关工作的设想作了大会发言。首批试点院校与定向企业在现场签订了校企合作培养协议书。

  下一步,上海市将在做好校企合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试点推开、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以下四个方面重点推进校企合作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首批校企合作试点工作。2007年启动首批试点工作,争取在年内初见成效,实现先期培养5000名青年高技能人才的目标。

  二是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校企合作的实施范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根据本市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调动院校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引导院校与有技能培养需求的企业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同时,依托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适需组建更多的专业理事会,在更大规模、更快速度和更高水平上推进本市校企合作的开展。

  三是对校企合作工作开展督导评估。建立校企合作项目的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制度。市协调指导委员会委托专业理事会或社会评估机构对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导评估,确保校企合作办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做好校企合作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指导服务工作。一是利用网络资源等做好校企对接的信息服务。二是通过推进多层次公共实训体系建设,为校企合作培养提供公共实训服务。三是通过加快开发和提升相关职业标准、鉴定题库,做好校企合作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配套服务工作。四是发挥本市公共就业服务部门作用,为校企合作培养的学员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相关链接一:《关于本市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3月20日转发了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委等五部门《关于本市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本市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并提出实施要求。

  一是建立协调指导机构,搭建服务平台,促进校企合作。本市设立市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统筹规划全市校企合作工作。在其指导下,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牵头组建由行业协会、企业、院校代表及专家组成的专业理事会,指导协调相关专业校企合作培养的方案制定、指导服务等工作,首批组建了汽车业、装备制造业、化工业、商业、旅游业等五个专业理事会。各区县政府也应建立区县协调指导委员会,统筹本区县校企合作工作。

  二是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发展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推进校企合作。在校企合作的实施载体上,充分利用本市现有应用类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和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等教育培训资源,按照"面向市场、体制不变、功能提升、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原则,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院校,在其适应市场需求的骨干专业中开展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并为其加挂"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标牌。

  三是完善培养模式,强化产学结合、半工半读、定向培养,深化校企合作。坚持"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半工半读、定向培养"的方针开展校企合作。本市应用类高校、高职院校全日制学生培养目标为预备技师,企业一线岗位在职职工培养目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中职学校全日制学生培养目标为中级工或高级工。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根据定向企业需求和培养对象实际,实行一年制、三年制或其他培养方式,并与企业联合制定培养计划,共享师资资源,强化实训环节,突出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四是体现政府扶持,落实政策聚焦,鼓励校企合作。本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将加大投入力度,制定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切实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在经费保障上,按照"政府经费补贴一点、定向企业支付一点"的原则予以支持。在政策配套上,将校企合作培养专业纳入"双证书"制度实施范围,结合校企合作实际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信息服务上,发挥本市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网络的作用,做好校企对接服务,推动校企合作的长效开展。

  相关链接二: 首批校企合作试点签约的院校及企业名单

             学校           签约企业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万豪集团

  上海商学院 浦东香格里拉酒店

  上海电机学院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上海建桥学院 ATA全美测评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交通学校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工业学校 上海市天灵开关厂有限公司

  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 上海烟草集团

  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 通贸大酒店

  相关链接三:

  首批组建的五个专业理事会

  汽车专业理事会

  装备专业理事会

  旅游专业理事会

  商业专业理事会

  化工专业理事会
 
 
(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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