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创建和谐企业中具有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工会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要把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
一是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为活动载体,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学习激励机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先进的和谐文化来引导和支撑,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要引导职工学习科学发展观,践行“八荣八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要通过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为主题竞赛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岗位练兵等职工经济技术活动,帮助职工熟悉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强职工的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二是以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为载体,推动企业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职代会审议签订《集体合同》的重要平台,依法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保障职工代表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以建立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载体,推动企业健全职工诉求表达机制。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统一,进一步畅通职工诉求渠道。通过创新职工诉求表达意愿的方式,开通职工“12351”热线电话,设立职工信息(意见)反馈网站(页),建立工会信访制度。
四是以建立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为载体,推动企业健全职工权益保障机制。要从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确保及时足额发放缴存职工工伤、医疗、养老、失业、企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等,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五是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和疏导机制为载体,推动企业建立矛盾调处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发挥各级工会组织政治优势,教育职工树立法制观念和政策观念,引导职工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对企业改革改制中发生的劳动关系矛盾和群体性事件,要主动积极配合企业党政,将各类突发事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共同推动企业建设、改革、稳定协调发展。要不断深化送温暖工程,加大工会帮扶中心工作力度,继续开展职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金秋助学”和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作者系海南省电网公司工会副主席)
(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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