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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职工学习论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07 (阅读次数:

       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文件

                       工宣函字[2007]22号  

   关于举办“中国职工学习论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宣教部、创争办,全国铁路、金融、民航工会宣教(组宣)部;各相关产业、行业工会宣教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社会实现“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目标,牢固树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素质教育等现代教育观念;树立“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力资源开发是第一策略等新理念、新思想,推动全国创争活动的深入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决定于7月15日至1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以《创新我们的学习——开创职工素质教育新局面》为主题的“中国职工学习论坛”。

一、目标任务

    突出强调用创新的方法和观念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实现学习意识、学习理念与学习方法的整体变革与提升,促进形成学习型社会,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四个尊重的浓厚氛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主要任务是研究创建中国化学习型组织的战略思考,探索新形势下企业培训与职工学习的特点和趋势;研讨新形势下现代职工素质教育的原则和方向;交流、切磋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创新职工素质教育的新思路、新经验和新做法;共商建立整合各类优质教育资源,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新机制、新方法。

二、论坛主题

    创新我们的学习——开创职工素质教育新局面。

三、主要议程

    “中国职工学习论坛”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主办,全总宣教部、全国创争办和有关社会团体、企业共同承办。大会主要议程是:
(一)论坛会将邀请中央有关领导、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领导小组及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出席论坛会开幕式并作讲话;
(二)论坛会将通过主论坛与分论坛等形式邀请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创争活动领导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对职工学习发展问题进行精彩讲演和互动交流;
(三)论坛会将特别邀请在全国创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全国职工学习型标兵班组、知识型职工标兵个人和全国学习型组织优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验展示、创建成果分享和现场点评;
(四)论坛会期间还将举办“中华职工学习网”开通仪式。

四、论坛规模:500人

五、时间地点:


(一)时间:7月15日至17日,会议报到时间为7月15日全天;
(二)地点:开幕式在人民大会堂,主论坛和分论坛分别在中国职工之家和中国电影资料馆。报到地点为中国职工之家。

六、有关事项:

(一)各地方工会宣教部、创争办可根据各地创争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当地创争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优秀班组代表参加本次论坛会;
(二)全国铁路、金融、民航等产业工会的创争活动领导机构和各相关产业、行业工会宣教部可组织本产(行)业创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代表参加论坛会;
(三)参加论坛会的正式代表,每人交纳会务费850元;住宿统一安排在中国职工之家A座(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头条1号),住宿费用自理;
(四)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代表积极报名参加本次论坛会;
(五)由于会议规模所限,大会以收到论坛会的通知回执为参会依据,请各参会代表认真填好回执于7月9日前寄全国总工会宣教部教育处或全国创争办;或以传真形式发送到全国总工会宣教部教育处,传真电话010-68592079。
(六)参会代表可提交书面发言的稿件及研讨论文,提交的文稿请于7月15日之前寄至全国总工会宣教部教育处或全国创争办,论坛会结束后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印制《中国职工学习论坛文集》并免费寄送作者。论文文字一般应控制在5000字左右,内容紧扣本次大会的主题和主要任务。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全国创争办、全国总工会宣教部职工教育处;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外大街10号,邮编:100865。
3、联系人:崔志民 电话(010)68592081
           王明燕 电话(010)68592078。

附件:报名回执

 

全国总工会宣教部       全国创争办 
200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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